你看,有手套就是好使。
“谁受益谁担责”(权益和责任对等)这普世法则,稍加修改,直接变成“谁违约谁担责”,就可以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了。
——大家的损失该找谁赔? ——家里养的那条狗 ——狗呢? ——罪孽深重,直接杀了。
所谓的约,是动态变化的,其准绳是利益的平衡。
谁违约谁担责的前提,是这个约,可以最大程度接近利益平衡,否则,这个约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存在。
所以,本质上讲,谁受益谁担责才是原则,没有谁违约谁…。
有哪些BI工具惊艳了你?…
有哪些新生代没见过或者无法理解的 Red Hat Linux 9 时代的事情?…
MySQL 面试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?…
php这个岗位在未来几年会消失吗,因为刚从事php有点焦虑?…
备案号: 网站地图